一、出臺背景和過程
隨著我區一體化融合發展的快速推進,大量招商引資項目和城市功能配套設施的落地,對建設用地的需求量與日俱增,供需矛盾突出。同時,也存在著土地供應布局不夠合理、產業集聚效度不高、批而未供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數量較大、用地獎懲激勵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多方面問題。在此背景下,持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迫在眉睫。
為貫徹落實黨工委、管委會開展自貿區聯動創新區先行先試要求,我局堅持問題導向、務實管用、瞄準前沿、探索創新的原則,匯總歸并省、市現有文件要求,吸收借鑒近年來蘇州、無錫、南京等地創新性、前瞻性用地政策,結合我區現有項目用地管控政策,適度創新形成了《關于進一步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促進全區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先后征求了區內所有部門、鄉鎮(街道)、國有公司的意見,并提前報請招商和項目建設的各位分管領導審閱修改,將反饋意見充分予以吸收采納,最終提交此次上會稿。
二、主要內容
我區定位于建設特色精品園區、打造跨江融合發展示范區,在自然資源管理和土地高效集約利用方面應當走在全市前列,需要充分學習借鑒蘇州工業園區經驗開展先行先試和復制推廣。按照“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高效率”的用地原則,從10個方面探索制定差別化用地措施,提升全區用地效率和效益,促進產業集聚、轉型升級,助推新舊動能轉換和高質量發展。這10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
1. 持續優化規劃引領。加強產業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不斷優化全區空間布局,圍繞“兩主一新”推動關聯產業和配套產業抱團轉移、集群轉移。統籌產業集聚區與生活配套區、商務辦公區與休閑活力區等城市功能建設。
2.提升配套服務水平。嚴格按照法定規劃推進基礎設施、功能配套和產業項目齊頭并進,建設品質一流的國際社區,構建職住融合的產業家園。加快推進區域評估評價,不斷提升區域評估成果共享面和覆蓋面。
3.強化項目預審約束。不斷優化完善項目預審機制和標準,按照項目類型保障用地需求。用地面積50畝以下的工業項目一般不得分期建設,用地面積50畝以上的應按照項目用地總規模和分期建設情況,實施分期供地分期建設。
4.提高用地準入門檻。新建工業項目投資強度不低于500萬元/畝,年畝均稅收不低于30萬元/年,度電應稅銷售不低于30元/度。一次性投資1億元以下、用地規模15畝以下的新增工業項目不單獨供地。用地面積超過200畝的產業項目,報市政府審核確定供地計劃。
5.力推標準廠房建設。多途徑、多渠道推進標準廠房建設,在滿足規劃、安全、消防、環保等條件且不改變工業用途的前提下,可以分割辦理不動產登記。嚴格落實市政府都市工業綜合體相關文件精神,入駐園區使用標準廠房的企業可享受優惠政策。
6.積極開展用地供應試點。開展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供地方式改革試點,期限屆滿時達到承諾的經濟指標,可續租或辦理協議出讓手續。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土地予以無償收回,僅對地面建筑物適當補償。
7.切實嚴格土地轉讓管理。工礦倉儲用地及地上房屋原則上不得分割轉讓、分割銷售、分割抵押。標準廠房項目竣工后,在不改變原規劃設計且不影響分割后使用效益的,經管委會同意,可以將廠房整棟、整層或分單元轉讓,但不得轉讓給個人。
8.持續強化用地后續監管。土地出讓合同和投資發展監管協議必須要將項目投資額、開竣工和轉化達產時間、規劃條件、價款繳付、違約責任等內容落實到位。存在不及時開竣工、擅自改變用途、投入產出長期達不到約定要求等嚴重違約情況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上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9.大力實施“騰籠換鳥”工程。以全域工業企業用地調建立以畝產效益為核心的資源利用綜合評價機制,采取提高土地使用稅、縮減或收回獎勵補貼政策、鼓勵二次招商或轉讓、強制拆遷騰退等綜合手段,倒逼落后產能退出,促進企業提質增效。
10.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考評。將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考評相關內容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適度增加招商引資獎勵在項目投資完成后的發放份額,開展“節約集約用地十佳工業企業”評選活動,作為對企業實施資金、稅收方面優惠政策的依據。
原文鏈接: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促進全區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政策法規 (st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