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獎勵
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組織開展勞動力供給,對2025年春風行動期間(1月15日至3月15日)為園區企業新引進5名及以上員工且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推薦就業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1.申報對象
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申報條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為企業輸送首次在園區就業5名及以上員工,且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滿1個月。
3.發放標準
1000元/人,一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享受不超過10萬元。
4.申報時間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申報資料
(1)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復印件;
(2)《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推薦就業獎勵申請表》(附件1)、經用人單位蓋章確認的《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2);
(3)委托招聘(服務外包)合同(協議書)、向用人單位開具的代招管理費或外包服務費發票等材料;
(4)《蘇錫通園區就業補助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單位)》(附件3)。
6.受理審核
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經審核并公示7天后,將獎勵資金打入申報單位賬戶。
二、企業招聘補貼
鼓勵企業多途徑多渠道開展員工招聘,2025年春風行動期間(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企業自主招聘外省市戶籍人員首次來通就業且辦理社會保險參保連續繳費滿3個月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招聘補貼。
1.申報對象
蘇錫通園區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2.申報條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企業自主招聘外省市戶籍人員首次來通就業,且辦理社會保險參保連續繳費滿3個月。
3.發放標準
500元/人。
4.申報時間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申報資料
(1)《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企業招聘補貼申請表》(附件4);
(2)新招聘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3)《蘇錫通園區就業補助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單位)》(附件3)。
6.申報受理
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經審核并公示7天后,將補貼資金打入申報單位賬戶。
三、春節返崗補貼
對蘇錫通園區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春風行動期間(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組織一定規模(5人及以上)員工返崗或省外勞務協作輸出地輸送員工返崗的,按包車費用的6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1.申報對象
本園區企業(不含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省外勞務協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的)。
2.申報條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集中組織員工包車(列、機)返崗,以出發時間為準。
3.發放標準
按包車(列、機)費用的6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4.申報時間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5.申報資料
(1)《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返崗補貼申請表(企業)》(附件5,按包車、包列、包機分別填寫)、《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補貼申請表(勞務基地)》(附件6);
(2)《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來通返崗就業人員花名冊》(附件7,勞務基地申請時需加蓋用工企業公章);
(3)包車(列、機)費發票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蘇錫通園區就業補助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單位)》(附件3)。
6.申報受理
蘇錫通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在收到完整申請材料后,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經審核并公示7天后,將補貼資金打入申報單位賬戶。
同一員工初次在園區就業申請本《實施細則》獎補,與《蘇錫通園區企業用工服務獎勵補貼辦法》(蘇錫通管發〔2022〕28號)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獎勵、企業用工補貼、個人推薦就業獎勵不重復享受。(最終解釋權歸園區政法和社會事業局、財政局所有)。
附件:1.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推薦就業獎勵申請表
2.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就業人員花名冊
3.蘇錫通園區就業補助資金申報信用承諾書(單位)
4.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企業招聘補貼申請表
5.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返崗補貼申請表(企業)
6.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補貼申請表(勞務基地)
7.2025年蘇錫通園區春風行動期間來通返崗就業人員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