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政法與社會事業局機構職能
(一)負責制訂園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園區內的基礎教育(義務教育)工作,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三)協調和管理園區教育、衛生健康、體育、民族宗教、醫療保障等社會事業,協調和管理園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四)主管園區民政工作。
(五)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工作。
(六)負責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相關工作,建立和實施園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七)負責園區政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和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八)負責園區行政類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監管工作;負責區域重大決策部署、政策措施、行政行為、規范性文件、合同等的合法性審查;做好園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規劃擬定、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九)負責園區信訪制度建設及信訪案件的復查復核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市民投訴的受理、督辦及反饋等工作。
(十)負責園區殘疾人服務保障等工作。
(十一)指導鄉鎮、街道政法、綜治及便民服務等工作。
(十二)統籌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領導園區行業協會商會黨的建設,協調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指導“兩企三新”、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志愿服務工作等。
(十三)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