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3月3日下午,根據群眾舉報,長沙市開福區應急管理局聯合青竹湖街道對湖南某公司開展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執法檢查行動。該公司位于新港路80號,現場設置了地下儲油罐1個、加油機1臺。公司負責人表示,儲罐內儲存的0號車用柴油主要用于公司內部車輛加油使用。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地下儲罐全部浸泡水中,銹蝕嚴重,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存在巨大安全隱患。
該公司涉嫌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 稱專用倉庫)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地下儲油罐進行查封,扣押柴油4.6噸。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2023年1月1日起,所有柴油列為《危險化學品目錄》,不再區分閃點。為打好安全生產攻堅仗,開福區危化煙花工貿專委會深入推進柴油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各街道、各部門全面摸排,特別是物流運輸企業、渣土公司、攪拌站、建設工地、廢鐵站等用油量較大的單位,嚴禁違規設置露天罐、埋地罐等非法儲油設施;交警、交通部門將加大對非法改裝廂式貨車、面包車非法運輸柴油的打擊力度;公安機關積極配合辦理行刑銜接案件。
案例二:2023年2月初,上海金山公安分局干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內存在兩起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情況。在分局經偵支隊的指導下,分別于2月3日和2月5日抓獲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經查,犯罪嫌疑人吳某等3人在已申報但還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從事柴油銷售,他們從正規渠道以“批發價”購入柴油,銷售的柴油主要用于工地施工設備以及農場農用機械等,至案發已非法銷售柴油50余噸,涉案金額超35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尹某、艾某3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根據網絡上的政策解讀,柴油全部列入危化品管理后,將嚴厲打擊一些個人或企業利用內部自用加油站的名義(比如物流公司內部車輛加油)來打擦邊球進行柴油對外經營或貿易的行為,柴油納入危化品管理后,若無證經營或儲存,將面臨刑法的危險作業罪、非法經營罪的責任追究。此外,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要求,對加油站對外銷售打桶或散裝柴油有可能更加嚴格,對于偷盜柴油的行為,處罰會更加嚴重。
危化品介紹:
2022年11月7日,應急管理部等10部門發布關于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的公告,將“1674柴油[閉杯閃點≤60℃]”調整為“1674柴油”,新規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一旦儲存運輸不當,將會嚴重危害影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環境安全。危險化學品對于儲存場地有特殊的要求,應與其他貨物分開儲存,儲存在專用倉庫內,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溫馨提醒:
企業在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時,要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采取安全措施。危險化學品必須存放到專用倉庫,倉庫應建在企業單位區域邊緣且保證有安全的防火間距。倉庫必須具有良好的通風、隔熱條件,配備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倉庫的設施需要定期由專人檢查登記。倉庫內應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倉庫內設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燈、防爆風扇、防爆開關等。庫房門應采用外開式防火門,且有良好接地。倉庫地面需采用不燃燒且易洗的地坪。倉庫內地坪需比外面地坪高至少0.2m,倉庫門口應有斜坡。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應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規定,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
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量、包裝等情況。庫房的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容易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式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儲混存。對遺留在地上和墊倉板上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清除,保持庫房清潔。
倉庫內需要貼有各類標識,注明化學品名稱規格和提醒危險類型。倉庫儲量不可超量,物品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必須留有消防通道。
如發現非法經營儲存成品油,舉報熱線:8919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