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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蘇錫通園區南通善富紡織品有限公司“2·17”一般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來源: 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12-25 09:17 累計次數: 字體:[ ]

    2024年2月17日17時16分許,位于蘇錫通園區張芝山鎮的南通善富紡織品有限公司B棟車間發生一起火災事故。此次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257.7萬元。

    事故發生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蘇錫通園區成立了由園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園區經發局、園區規建局、園區應急局、園區市場監管局、園區綜合執法大隊、園區公安分局、園區資規分局、園區生態環境分局、園區紀工委、張芝山鎮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蘇錫通園區南通善富紡織品有限公司“2·17”一般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聘請3名專家參與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專家論證、綜合分析等工作,查清了事故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以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

    經調查認定,蘇錫通園區南通善富紡織品有限公司“2·17”一般火災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管理缺失、電纜發生短路,引燃周邊可燃物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概況

    1.建筑產權單位(出租方):江蘇凱皇紡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皇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612MA1Q04D22H,法定代表人:楊惠銘,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7日,注冊資本:1280萬元,住所: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培德村43組,經營范圍:主營紡織品研發;家用紡織制成品、坯布、化纖綿生產、加工、銷售等。

    2.火災發生單位(承租方):南通善富紡織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富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612MA1WG49L5W,法定代表人:陳善卯,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3日,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住所: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培德村43組,經營范圍:家用紡織制成品生產、加工。

    (二)合同簽訂情況

    2018年1月24日凱皇公司與善富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明確,善富公司租賃凱皇公司南幢建筑(即B棟建筑),建筑面積約6000平方米。租賃期限自2018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本租賃年度租金:100萬元。租賃期間房屋的安全、消防、衛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善富公司負責,善富公司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廠區內的其他公用部分由凱皇公司負責。

    (三)涉事建筑情況

    涉事單位建筑分為A、B兩棟車間(見圖1),兩棟建筑為輕鋼排架架構建筑,火險類別為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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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

    B棟車間地上一層,車間頂部設置氣樓自然通風。車間面積5760平方米,東西約100米,南北約58米。車間東側和南側為空地,距離西側川疊路約15米,距北側A棟車間約12米。車間分三跨,共三條噴膠棉生產線,由南往北分別為第一跨1號生產線,第二跨2號生產線,第三跨3號生產線(見圖2)。生產線東側區域為拆包區,1號和2號生產線西側區域為成品、原料堆放區,3號生產線西側區域為辦公區。車間內通道均堆放原料、成品。車間內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設施。車間內由南往北分別設置有1-3號3套噴膠棉生產線,其中1號和2號生產線在車間內分別設置1號和2號配電室,3號配電室設置在車間外東北側,1-3號配電室均為單層彩鋼巖棉夾芯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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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2

    總配電房(為10kv高壓配電房)設置在A棟車間西北角室外處(見圖1)。

    二、事故發生及處置情況

    (一)火災發生經過

    善富公司在春節放假前斷閘斷電全面停產。2024年2月17日中午12時許,善富公司準備復工復產,倉庫管理員陸冬華安排彭行偉、王杰、羅紱清3名員工用掃帚、長竹竿等清掃工具對車間進行衛生清理。王杰、羅紱清清除2號生產線上方房頂的飛絨飛絮,彭行偉清掃設備上的飛絨飛絮,17時10分左右清理工作結束。3人均未對車間內的配電室頂部進行清理。彭行偉到總配電房對2號生產線斷路開關進行合閘,為生活區(宿舍)送電(生活區用電接車間內2號配電室),發現生活區未通電,到車間查看,看到2號線配電室頂部起火。立即喊了陸冬華進行撲救,撲救時看到電火花噴濺到下方區域,引燃周邊可燃物。

    (二)事故信息接報及響應情況

    17時16分,彭行偉撥打119報警電話,隨后到總配電房將2號線斷路開關拉閘斷電。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后,立即調派消防人員趕赴現場處置。18時40分,明火被撲滅。

    (三)應急處置評估

    善富公司彭行偉第一時間發現火情并落實處置措施,及時切斷了配電室的電源,火災沒有造成次生災害和傷害。善富公司承租的B棟車間內設置的火災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未保持完好有效,發生事故后噴淋管網無水,未能起到噴水滅火的作用,造成了車間內火災迅速蔓延,局部建筑坍塌、部分設備在火災中損毀,造成事故擴大。

    在園區管委會正確領導下,市消防救援支隊、園區消防救援大隊、園區經發局、園區規建局、園區應急局、張芝山鎮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力合作,信息接報及時,應急反應迅速,指揮統籌高效,處置方法得當,應急處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四)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257.7萬元人民幣。

    三、現場勘查和調查情況

    (一)現場勘查情況

    經現場勘察,B棟生產車間西南側過火,西南側局部鋼結構廠房過火后坍塌,屋頂設置的太陽能光伏板部分損壞坍塌。在1號和2號生產線后段布置的烘箱和成卷設備過火損壞,堆放在車間西側和1號生產線配電室周圍的噴膠棉成品卷材燒毀。

    車間內各燃氣管道的手動閥門關閉,燃氣管線、燃燒機和管道法蘭處外觀完整。車間設有消防噴淋設施,濕式報警閥入口的總閥處于關閉狀態。

    (二)調查取證情況

    1.事故發生時,車間內清理工作已經結束,車間內清理人員3人中,彭行偉去總變電室送電,其余2人不在車間內(且2人均無抽煙習慣),可排除人員吸煙等不當行為導致火災。

    2.3號生產線西側的辦公區在此次事故中過火嚴重,其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被燒毀。

    3.當天天氣情況,2月17日16時至18時,多云到晴,無雷電活動,風向東南風為主,平均風力2~3級,排除雷擊導致事故風險。

    (三)鑒定情況和專家分析情況

    1.鑒定情況

    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書》(編號:20240324),“提取2號線配電室上方鎧裝鋁芯電纜形成熔珠,鑒定結果為該熔痕為火燒熔痕;提取1號線配電室上方敷設的鎧裝鋁電纜殘骸,鑒定結果為該熔痕為電熱熔痕。因1號線短路位置距離起火點約5米,且現場目擊證人(彭行偉)發現的是2號配電室上方有起火現象。可排除因1號線短路引發火災的可能。”

    2.專家技術分析(節選)

    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從變電控制室GGD柜(交流低壓開關柜動力柜)到B棟車間2號生產線配電房之間鎧裝鋁芯電纜敷設的方式不規范,穿越配電房時去除了電纜外部絕緣層和鎧裝層保護,僅有基本絕緣性能保護的鋁芯導線因車間設備運行震動與配電房的金屬材質夾芯板摩擦后與金屬材質夾芯板接觸短路,產生的電弧引燃了2號生產線配電室頂部積聚的飛絮,被引燃的飛絮飄落后引燃了車間內的飛絮和可燃物品造成火災事故發生。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車間內供電電纜敷設方式不規范,僅有基本絕緣性能保護的鋁芯導線因車間設備運行震動與配電房的金屬材質夾芯板摩擦后基本絕緣層磨損,與金屬材質夾芯板接觸短路,產生的電弧引燃了2號生產線配電室頂部積聚的飛絮,被引燃的飛絮飄落后引燃了車間內的飛絮和可燃物品造成火災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1.善富公司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建立健全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未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凱皇公司在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善富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無法正常使用,未在此次事故中發揮作用,造成火勢蔓延。

    五、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一)對有關責任人員處理建議

    1.陳善卯,善富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建立健全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未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處理建議:由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其行政處罰。

    2.楊惠銘,凱皇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善富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

    處理建議:由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其行政處罰。

    (二)對有關責任單位處理建議

    1.善富公司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未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未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未建立健全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處理建議:由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其行政處罰。

    2.凱皇公司在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善富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不到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無法正常使用。未在此次事故中發揮作用,造成火勢蔓延。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

    處理建議:分別由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其行政處罰。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

    1.善富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訓,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配備專、兼職持證電工,定期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火災隱患發現能力和處置能力。

    2.凱皇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訓,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建立專門監控室,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在租賃合同中要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

    蘇錫通園區南通善富紡織品有限公司

    “2·17”一般火災事故調查組